离婚宣言

只是觉得这样很黑色幽默。算不算是悲哀呢?夫妻之间真的有必要搞成这样吗?也许只是因为西方人没有东方人那种家丑不外扬的文化价值使然吧?

后来还有人发现,Emily还在自己的部落格(thatgirlemily.blogspot.com)里记录了Steven的事情。



如果单单看这块广告牌的话……谁也不会想到这块广告版是美国某家电视公司(Court TV)为了宣传某个即将开播的新节目,处心积虑想出来的宣传策略,迂回,但是根据消息来源,相当成功。

有兴趣的可以点击下面的连接看完整的新闻。
Public Hath No Fury, Even When Deceived

8 comments:

  1. 我的天啊 !!!
    离婚还有打广告在板上面 ~
    太夸张了吧~我第一次看到...
    还要写他 dirty , sneaky...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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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嗯...或许达到宣传手法的,可是公众可能都搞不清楚原来是广告来的吧?
    不得不佩服他们的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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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wendy:不要激动,是宣传策略而已

    invisible:可是很冒险,失败的风险很大。

    martini:哈哈,跟斯文有关系?

    bearlim:是啊,我同事传来给我看的时候,我还笑那句小小的ps
    后来看了报导才知道是广告。

    他们充分利用了人类的好奇心,很厉害。
    换着是我,我不会敢去冒这个险,失败的风险很高,而且这个策略,失败的下场只有一个 zero awareness, zero exposure,因为他们连公司名字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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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在马来西亚应该行不通,如果马来西亚人看到这样的广告牌,应该只会一笑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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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就觉得马来西亚的人或许对路边的广告牌不会多加什么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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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bearlim:那也难说咯,我是觉得马来西亚人也是八卦非常的……不过,如果妳问我,我还是不敢冒这个险。

    jacqueline:不至于到那么麻木吧。只要够特别,够有吸引力,还是会被讨论的。人类的好奇心是一个很难捉摸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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