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厢刚喊要重视网络媒体,那厢继续以恶法(1948年煽动法令)打压网络媒体自由,亲爱的副首相,我对马来西亚的法律了解不深,所以我想问:如果拉惹柏特拉言论涉嫌诋毁你的尊贵形象,我们,你,是不是没有任何法律可以起诉他?
蔡添强:“首相阿都拉巴达威曾公开承认,忽略网络媒体、部落格和手机短讯等新兴媒体是国阵政府的一大失误,而今警方却在新闻自由日(五月三日)对付网络媒体,这是否意味著首相在承认失误后,不是承认网络媒体的自主性,而是加强对媒体的打压?”引述自《独立新闻在线》:警方以煽动法查拉惹柏特拉
我是不是可以将之解读为为了败选祭旗?
我国,马来西亚,在国际组织——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最新发表的《全球新闻自由度评比报告》中,不只在195个国家中排名在第141,得分也不符合自由国度的基本要求。引述自《独立新闻在线》:马来西亚在全球新闻自由排名第141
身为马来西亚的子民,我想邀请你一起,为马来西亚新闻自由之死默哀。
亲爱的政府,亲爱的首相,副首相:
还我自由,好吗?还我媒体自由,好吗?
请不要再告诉我是为了不要让我受到不实的新闻消息污染,我有足够的智慧去分辨是非,我要的是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
请不要再告诉我那是敏感课题,我不如你想象的那般敏感和情绪化,我懂得尊重和我不一样的人。
请不要再告诉我那是为我好,我不想听。
我选你,是要你听我说,不是我听你说,如果你听不到,听不懂……我会把你拉下来。
『我』是马来西亚人,以此为荣,请不要羞辱『我』的荣耀。
I'm Malaysian, and I am proud to be Malaysian, please don humiliate my Pride.
相关连接
独立新闻在线:
警方以煽动法查拉惹柏特拉
拒录口供挑战警方逮捕自己
马来西亚在全球新闻自由排名第141
2008年全球新闻自由度评比报告
拉下来,拉下来!ora推上去~
ReplyDeleteXD
金金当左右手!哈哈~~
ReplyDelete才刚透过听到网站收听到AiFM有关的新闻播报,就看到你这一篇po。
经济萧条-民生困苦-人才外失等,问题归岂于谁?
媒体自由?好像从来都不属于我们的。
金爷:不要摆我上台。
ReplyDelete笨鱼:那换一换吧!给我媒体自由!不然铲上天!
讲一套做一套, 这就是咱们马来西亚政府~
ReplyDeletejiani:很多政府都是这样,呃……应该说政治家都是这样。
ReplyDelete歐洛格小心,很快會被抓了 XD
ReplyDelete月圆月缺:The guy who wrote this post looks like me, write like me, post like me, but I'm not 100% sure it was me.
ReplyDeleteand I am going to sue him for stealing my password and logging into my ac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