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色疑云

也许我真的是长的一张很有威胁性的脸,偶有机会总被人当情敌来对抗;那种经验并不好玩,得空有机会你试试看被一群同性恶狠狠怒目而视,而且还要是毫无缘由那种,你就会明白了。

很想说“请你不要把我当情敌,你不是我的对手!”

这样的宣言很跩是不是?是!就是这么跩,怎样?来啊!来打败我啊!……我完全没有任何行动,任何企图,都能被当成有所暧昧,那如果说我认真起来就手到拿来其实有夸张么?

这种搞不清楚状况的人很难缠,是完全无法自辩的难缠……或者人心总有一种想要打败情敌然后轰轰烈烈的赢得美人归的童话心理作用在驱使他为自己制造个假想情敌吧?呃!拜托!爱情小说看少几本行不行?

还要让可怜的我受到牵连,受尽敌视,有人人身攻击,有人晒冷家产,有人大车高姿态接送,有人礼物一份比一份大,有人纠缠不息……全为了我这个不存在的假想敌;女孩就赚到了……可是一点也没有分给我Ora,我受这么大委屈时为了什么啊?(女孩啊!如果你有看到这篇,麻烦分一点给我行不行?我六你四!)

与其费尽心思,搞到最后时间精神全浪费在我这个完全不存在的情敌身上,我提议不如来个联盟吧?多一个有威胁性的敌人,不如多一个有实力的朋友,是不是?

所以请你不要把我当情敌,你根本不需要我这个对手!

还有,请帮我祈祷不会被我的“情敌”有一天找上门情杀我……功德无量,阿门

9 comments:

  1. 一定是你和人家走得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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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王子:我……我……是又怎样?

    所以与其把我当敌人,不如把我当朋友,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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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啊哈~你还很贪心下。她四你六...
    感情的事情,
    不一定是你能赢过情敌全部
    就可以赢得美人心的。

    祝你好运...呵~不祝你要那么快归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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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遥遥:当然啦!我无辜受到牵连叻……

    你的逻辑好特别,几个人同时抢一个人,最后那一个打败其他人当然是抢到的那个啦。

    亚曼达:我……我……哪里有故意?我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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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是我都会害怕啦。哈哈哈。欧拉长得那么帅。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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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不把你当情敌,我把你当情圣可以吗?(别Blog衰我,我开玩笑的)

    第一次留言既然在这么后面的文章。(证明我是很用心的看你的部落格,有感动吗?)

    我们来当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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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馥豪:我不是情圣:P但是还真感动,潜水员浮上来XD
    潜水的朋友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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